台灣彩券
台灣彩券公司今(25)日表示,111年3月份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新臺幣19.42億元,自103年1月至111年3月底為止,第4屆公益彩券累積政府彩券盈餘達2,385.15億元,依規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111年3月份單月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19.42億元,其中9.71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之用,惟實際撥付數將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8.74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0.97億元則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111年3月份政府公益彩券盈餘是以刮刮樂第4524至4527期、大樂透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35期、威力彩第111000018期至111000026期、四星彩第111000051期至111000077期、三星彩第111000051期至111000077期、38樂合彩第111000018期至111000026期、49樂合彩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35期、39樂合彩第111000051期至111000077期、今彩539第111000051期至111000077期、雙贏彩第111000051期至111000077期及賓果賓果第111011978至111018270期的銷售總額為計算基礎。
有關公益彩券累積政府彩券盈餘分配之詳細情形,請上公益專區網頁(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info/welfare/welfare_profit4.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