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彩券
台灣彩券公司今(25)日表示,111年2月份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新臺幣31.61億元,自103年1月至111年2月底為止,第4屆公益彩券累積政府公益盈餘達2,365.73億元,依規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111年2月份單月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31.61億元,其中15.80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之用,惟實際撥付數將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14.22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1.58億元則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111年2月份政府公益彩券盈餘是以刮刮樂第4520至4523期、大樂透第111000012期至111000026期、威力彩第111000010期至111000017期、四星彩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50期、三星彩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50期、38樂合彩第111000010期至111000017期、49樂合彩第111000012期至111000026期、39樂合彩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50期、今彩539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50期、雙贏彩第111000027期至111000050期及賓果賓果第111006294至111011977期的銷售總額為計算基礎。
有關公益彩券累積政府公益盈餘分配之詳細情形,請上公益專區網頁(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info/welfare/welfare_profit4.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