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樂財神祭 刮出好運氣」活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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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97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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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期間與地點:
活動預計自民國(下同)97年4月26日(星期六)起至97年6月1日(星期日)止,於全台各地巡迴舉辦。各場次活動詳細時間地點如下: |
場次 |
活動日期 |
時間 |
地點 |
1 |
4月26日(六) |
10:00~17:00 |
南投縣竹山紫南宮 |
4月27日(日) |
10:00~17:00 |
2 |
5月17日(六) |
13:00~21:00 |
台南市南方公園 (新光三越中山店對面) |
5月18日(日) |
13:00~21:00 |
3 |
5月24日(六) |
13:00~21:00 |
台北淡水捷運站 |
5月25日(日) |
13:00~21:00 |
4 |
5月31日(六) |
13:00~21:00 |
高雄捷運橋頭糖廠站 |
6月 1日(日) |
10:30~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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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活動內容: |
1. |
年滿十八歲之民眾於活動現場填寫活動問卷A聯,即可獲贈財神福袋一個(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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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費者於活動當日現場購買刮刮樂滿1,000元以上,即送限量財神公仔一個,每人以贈送一個為限(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3. |
活動現場將不定時舉辦趣味競賽活動,如過關的消費者即可獲得刮刮樂彩券一張。 |
4. |
消費者於活動現場購買刮刮樂,如未刮中獎項,即可憑該未中獎彩券參加「歡樂立即送」及「博筊拼好運」遊戲,憑每張未中獎彩券(不限面額)得參加一次。 |
5. |
「博筊拼好運」獎品為「美利達萊電自行車」(共四名)。於各場次活動期間,以連續博出聖筊次數最多者為大獎得主。 |
6. |
參加「歡樂立即送」及「博筊拼好運」遊戲之消費者應於活動現場依工作人員引導排隊,並依先後次序將未中獎彩券交予現場工作人員確認回收後進行遊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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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注意事項: |
1. |
未滿十八歲者依法不得購買或兌領彩券。 |
2. |
本活動辦法所稱之刮刮樂係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發行之公益彩券立即型彩券。 |
3. |
消費者於活動現場購買的刮刮樂須印有活動專用印記,若消費者所持彩券無活動專用印記或無從辨識,均無法參加現場遊戲。 |
4. |
彩券於回收後將無法退還,請務必於參加遊戲前確認是否中獎。 |
5. |
各場次活動獎品均為限量供應,送完為止。本活動獎品內容以現場展示實物為準,無法由消費者挑選,亦不得要求折現或更換其他商品。 |
6. |
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依稅法規定須代扣15% 機會中獎稅。 |
7. |
為求公平起見,消費者每趟排隊參加遊戲最多以三次為限,如持有之未中獎彩券超過三張,煩請再次排隊等候參加遊戲。 |
8. |
台灣彩券保留隨時終止或變更活動時間、地點、流程、遊戲規則及獎項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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