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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好禮月月抽』獎勵活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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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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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期間:民國(下同)97年6月16日(週一)~97年8月31日(週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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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方式: |
- 於活動期間(6/16~8/31)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每月批購金額達14萬元以上,將有機會參加「好禮月月抽」摸彩活動。
- 批購彩券範圍: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彩券)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委託發行的立即型彩券。以立即型彩券面額100元與200元為限,立即型彩券面額500元不適用在本活動業績計算範圍內。
- 立即型經銷商只要於活動期間內,當月發行的100元與200元彩券每一期至少各批購3本且批購100元與200元刮刮樂金額合計每達14萬元,即可獲得一個「驚喜獎」抽獎機會,若批購金額達80萬元以上(含),即可晉升獲得一個「夢想獎」抽獎機會。計算方式,由台灣彩券公司依據經銷商批購紀錄,先計算夢想獎可得之摸彩券張數,再計算驚喜獎可得之摸彩券張數(舉例說明:6月發行100元與200元的遊戲期數為060,061與062共三期,某經銷商批購060~062期各3本以上且總批購額為110萬元,其中80萬可獲得一個”夢想獎”抽獎機會,剩餘30萬可獲得二個”驚喜獎”抽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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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批購總金額(每期至少批購3本) |
驚喜獎 |
夢想獎 |
14萬~27萬 |
1個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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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萬~41萬 |
2個抽獎機會 |
-- |
42萬~55萬 |
3個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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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萬~69萬 |
4個抽獎機會 |
-- |
70萬~79萬 |
5個抽獎機會 |
-- |
80萬~93萬(晉級獲得抽”夢想獎”機會) |
-- |
1個抽獎機會 |
94萬~107萬 |
1個抽獎機會 |
1個抽獎機會 |
108萬~121萬 |
2個抽獎機會 |
1個抽獎機會 |
122萬~135萬 |
3個抽獎機會 |
1個抽獎機會 |
136萬~149萬 |
4個抽獎機會 |
1個抽獎機會 |
150萬~159萬 |
5個抽獎機會 |
1個抽獎機會 |
160萬~173萬(晉級獲得抽”夢想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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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抽獎機會 |
174萬~187萬 |
1個抽獎機會 |
2個抽獎機會 |
以此類推 |
以此類推 |
以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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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統計一次批購業績符合抽獎資格之經銷商名單並製作摸彩券,每月於台灣彩券營業處所公開抽出中獎名單,相關中獎資料將於台灣彩券網站-經銷商專區(www.taiwanlottery.com.tw)公告,公告日期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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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
第一次摸彩 |
第二次摸彩 |
第三次摸彩 |
業績統計期間 |
97年6月16日~ 97年6月30日 |
97年7月1日~ 97年7月31日 |
97年8月1日~ 97年8月31日 |
符合抽獎資格名單公告 |
97年7月11日 |
97年8月12日 |
97年9月11日 |
公開抽獎活動 |
97年7月15日 |
97年8月15日 |
97年9月15日 |
中獎名單公告 |
97年7月17日 |
97年8月19日 |
97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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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項:活動分兩階段抽獎,第一階段抽獎為驚喜獎,第二階段抽獎為夢想獎,抽獎獎項及名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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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第一次摸彩 |
第二次摸彩 |
第三次摸彩 |
夢想獎 (第一獎) |
37吋液晶電視 |
(1名) |
37吋液晶電視 |
(1名) |
37吋液晶電視 |
(1名) |
夢想獎 (第二獎) |
黃金撲克牌 |
(5名) |
黃金撲克牌 |
(10名) |
黃金撲克牌 |
(10名) |
驚喜獎 (第一獎) |
刮刮樂壁掛式陳列架 |
(30名) |
刮刮樂壁掛式陳列架 |
(60名) |
刮刮樂壁掛式陳列架 |
(60名) |
驚喜獎 (第二獎) |
幸運財神公仔組合 |
(20名) |
幸運財神公仔組合 |
(40名) |
幸運財神公仔組合 |
(40名) |
驚喜獎 (第三獎) |
統一超商(7-11)禮券100元 |
(280名) |
統一超商(7-11)禮券100元 |
(350名) |
統一超商(7-11)禮券100元 |
(35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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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批購業績之計算,以台灣彩券公告為準。
- 計算抽獎資格的立即型彩券批購範圍為活動期間面額100元及200元之所有遊戲,立即型彩券面額500元不適用在本活動業績計算範圍內。
- 當月具備抽獎資格的經銷商人數若少於當月提供之贈品數量,則當月未送出的贈品可自動累積至下一個月抽出。
- 經銷商務必主動留意中獎公告訊息,請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期限最後一日若遇例假日則順延)主動與台灣彩券客服中心 (客服專線:0800-024999) 聯繫領獎事宜,並完成領獎程序,逾上述期限未完成領獎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 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無法由中獎人挑選,亦不得折現或兌換其他商品。
-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NT20,000元者,須代扣10%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20%)。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台灣彩券將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統一寄發。
- 台灣彩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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